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盐都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2024年10月申报缴纳期)
发布时间:2024-11-11 15:13 | 来源: 盐城市盐都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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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七十三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对2024年10月(申报缴纳期)未按期申报、缴款的纳税人进行公告(名单详见附件),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盐都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履行申报、缴纳义务。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附件:
催缴-《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名单(2024年10月份缴纳期).xlsx
催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名单(2024年10月申报期).xlsx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盐都区税务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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