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实施“满月” 常州共减征车辆购置税5150.89万元

发布时间:2022-07-19 11:04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自6月1日起实施的部分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政策已“满月”。常州市税务局最新数据显示,新政实施首月,全市共减征车购税5150.89万元,减征车辆7056辆。从排气量来看,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税款2083.85万元,占比约40%,1.6升至2.0升排量乘用车减征税款3067.04万元,占比约60%。

车购税是对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在购置环节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6月开始,关于车购税的重大利好落地——对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即车购税税率从此前10%降至5%。消费者可以少交一半车购税,这吸引了不少市民购车。

为确保减税红利落到实处,支持消费和汽车产业发展,常州税务部门前期广泛开展政策培训和宣传,进一步推广“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模式,助力纳税人车购税业务“云办理”。消费者购车后,只需登录电子税务局,输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识别减税标识,自动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红利即刻“送达”。

享受到政策利好的不只是购车人。在常州外汽红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政实施以来,来门店的消费者越来越多。

“公司主要销售红旗轿车,新政实施后,销量明显增加,以前每月约20台销量,6月份销量一下增加到60台。”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肖斌表示,“新政不仅让消费者享受到了实惠,也改善了经销商的生存状态,提升了发展信心,预计下半年的销售形势还会更好一些。”(杨佳 侯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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