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5:21访问次数:来源: 江北新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1年,江北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照《江北新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开展工作,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紧紧围绕“两区一平台”战略定位,积极探索税收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创新,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完善税收治理体系,为新区建设提供有力的税收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税收法治理念

(一)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局上下的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江北新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崇敬宪法法律,自觉做到知法懂法、执法有据。

(二)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2021年法治宣传工作主要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党史学习两大主题开展。一是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快、内容载体丰富的特点持续拓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功能边界,制作开票软件(U key版)操作教程5期,高频政策热点专题3期,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2期。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紧扣“我为群众办实事”,对区局一系列税收政策宣传活动、纳税服务举措、战疫扶企等进行宣传策划、报道。2021年共完成新媒体稿件38篇,都市报、龙虎网24篇,南京新闻广播电台9篇,制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短视频2部、民法典普法MG动画1部、操作教程合计5部等。 

二、健全依法行政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积极落实减税降费。2021年,区局统筹推进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圆满完成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发力,助企减负纾困取得积极成效,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国家财力,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8.93亿元。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落实审批改革要求。确保行政许可审批“零超时”。全年共办理最高开票限额等行政许可13158件。严格落实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对54000多户企业纳税人评定了A、B、M、C、D纳税信用级别,其中纳税信用评价A级纳税人4128户,B级纳税人23212户,M级纳税人20571户,C级纳税人756户,D级纳税人5775户。开展好事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及时调整更新参评单位名单,核实税收违法行为记录,依据评价指标予以调整。同时,做好企业信用等级修复工作,对38户纳税人进行了信用等级动态修复。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组织开展税务体验师、“春雨润苗”行动、纳税服务志愿等活动,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成立非接触办税团队,通过“热心解答”纳税人的申报难题,“耐心指导”纳税人的办税实操,有效提升纳税人申报效率。严格落实电子专票网格化管理,大力推广江苏税务APP,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了解春风行动,体验税收便民举措,共享改革惠民红利。二是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全面推进网上办税。优化新办套餐办理流程,缩短新办套餐审批时间,平均办结时间6.87分钟,较上年提高65%,远低于规范要求的半天办结时间。优化增值税发票智能审核流程,通过短信提醒、加强内部联系使办税流程更透明、内部流程更畅通,全年共计办理发票审核流程39051户次,获得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纵深推进税收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跟踪管理。在执法公示平台共公示7大类26项执法事项信息。全面梳理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事项的跟踪管理,完成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欠税信息、终止委托代征、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信息、非正常户认定信息、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径共8大项计12000余条信息的动态更新与维护。同时,加强跟踪管理,开展脱敏审查。二是及时更新权责清单等公示信息。对办公场所调整的盘城税务所与泰山税务所,及时更新了权责清单与执法主体332张公示信息表。三是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记录。为执法单位全面配备10台执法记录仪,完成2间约谈室建设,发布《执法全过程记录音像记录模板》《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和《约谈室使用管理办法(暂行)》。2021年,区局共进行全过程记录260余户次。通过系统数据比对,进行动态跟踪监控,做到清单内事项应录尽录。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百万元以上)事前实地查验现场执法记录的规范着装、确认执法现场、确认执法对象、表明执法身份、告知执法事项等方面,作出了进一步的规范、明确和简化。四是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管理。全年共出具法制审核意见6份,对25件错误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处罚决定予以纠正。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依规进行决策。规范落实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则》,依法依规进行民主决策。

(二)健全分级分类科学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和法制审核工作要求,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和风险应对政策支持团队运行机制实施分类分层开展决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政处罚实施,持续推进学税法轻免罚工作深化开展。2021年,区局实施行政处罚2452户次,其中:一般程序处罚45户次,简易程序处罚2407户次。5月,进一步推进和探索非强制性执法创新,贯彻惩教结合、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原则,在自贸区南京片区进一步完善“学税法轻免罚”制度,655户纳税人非主观故意发生的轻微违法行为通过学习税法完成答题适用了轻罚免罚,收获了纳税人一致好评,区局行政处罚量下降了约34%。这一创新做法被总局《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工作方案(讨论稿)》列为可供借鉴参考的经验。《南京税务:积极创新思维 贴心服务纳税人》被江苏城市频道特别报道。

(二)创新税收执法方式,支持自贸区发展。推进自贸区“信用+容缺”受理。2021年,区局在南京片区开展“信用+容缺”受理事项探索,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涉税信息查询事项、税务注销事项试行容缺办理,共办理95户次。推进税收协同共治,构建“税务+园区”双信用体系。与自贸区研创园签订《自贸区税收共治框架协议》,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政策宣讲、协助税户迁移、开展信息交换、出具信用证明和推出“百万元发票先审批后核查”服务举措等,积极促进税收精诚共治,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打造立体化纳税服务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在央媒新华社客户端发布,获得了70万浏览量。

(三)严格落实税务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执证上岗相关规定,所有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都具有执法资格。严格落实省局《税务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执法辅助人员在税务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积极组织新进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2021年4名新进人员全部通过考试,具备了执法资格。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区局研究制定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舆情应急预案》与《信访应急预案》,并分别设立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和信访应急工作组。通过一整套健全的应急处置机制,指导区局各部门及时、有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税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2021年,区局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有效防范复议诉讼风险,健全纠纷化解机制。2021年,针对近年来行政复议诉讼的类型化趋势,区局全面梳理可能引发复议诉讼的执法风险点,在执法活动中严格规范正当地履行法律程序,严控程序违法带来的风险。今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诉讼。

(二)规范诉求管理工作流程,妥善处理各类诉求。制定权益保护快速响应机制,跟踪处理反馈结果,确保纳税人有途可诉、有诉必答。对于复杂且高频的诉求事项,分类梳理工作方法。2021年,区局工单综合满意率99.25%,按期办结率100%。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廉政监督。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推进政治能力建设。对照“两个责任清单”及有关监督意见要求,梳理形成工作清单,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对照巡察工作要求,做好巡察迎察相关工作。做好沟通汇报,主动接受新区纪工委指导。二是发挥监督合力,织密监督之网。立足联席会使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有机贯通,持续完善纪检联络员制度,真正发挥纪检联络员监督作用。探索建立由区局党委纪检组、区局机关纪委、党支部纪检委员、各部门纪检联络员组成的纪检监督网络。以职能部门的职能监督、党支部的日常监督、党员群众的民主监督为抓手,促进内外监督优势互补,构建区局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三是履行专责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对党委重大决策事项开展全过程监督,为区局党委决策提供监督支持。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情况、《两个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做好现金税费征缴“回头看”等专项税收业务工作的监督。

(二)构建新时期部门一体化工作新框架,强化内部控制。组织构建区局督审内控“环境生态”,着力建设区局督审内控“内外部风险信息数码港”,全面助力区域(自贸区)营商环境建设,深度融入系统督审业务的数字化转型,有力推动督审治理与内控文化建设发展。认真落实和配合各级、各类层级(专项)督察(督查)、检查(含回头看)和审计工作,各类问题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严格履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各项程序,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一是有序推进纳税信用公开,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依托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发放宣传资料,推动纳税信用的社会化应用。二是依法加大税收征管事项公开,及时发布欠税公告、委托代征公告等。三是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主动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本级概况等信息。做好对外联系电话公开,及时公开纳税咨询投诉、税收违法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等电话信息。四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区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做好网络安全专项工作。按照市局信息中心工作要求,进行了360修复及病毒库升级、“挖矿”木马病毒扫描清理、内网终端高强度开机密码全面设置等专项工作。对所有计算机使用保密软件进行“一键自查”,对检索出的涉密文件使用专业工具彻底清除。每一项工作都对区局所有电脑逐一处理,有效保护了税务系统信息设备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保障大征期平稳运行。根据市局网信办关于确保2021年1月、4月、7月、10月征期平稳运行的通知,按照事前拟定的帮扶计划,辅导代理机构利用假期率先开展税务申报,督促纳税人错峰申报,按日统计上报申报进度,确保大征期平稳运行,有效避免了因高峰期而引起的网络堵塞。

(三)持续提升征管数据质量。根据市局5C数据质量监控管理工作要求,集中开展指标差异数据清理工作,通过明确各部门责任,建立按日推送、专人处理的工作机制,确保区局5C指标各项数据日清月结,并定期对差错数据进行分析和指导,避免相同数据差错重复发生。

(四)推广应用“江苏税务”APP。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区局迅速制定推进方案,积极进行推广,实行专人引导注册、联动推进、协同推进,共注册企业纳税人37000余户、个体纳税人11000余户,顺利完成省市局工作目标。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完善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构。修订和完善区局保密委员会、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个人所得税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数字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正式发文。

(二)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区局党委坚持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全年共召开4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总揽依法治税工作决策。审议通过了《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2021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听取了《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部分部门汇报内部风险管理控制的情况以及区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2022年,区局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加强和巩固党委对依法治税工作的统一领导,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明确总体思路,把握核心要求,聚焦阶段目标,探索实践优化执法方式、完善精确执法、化解矛盾争议、实现依法治税的有效路径。全面推进区局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一)统筹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领导作用,一体推进区局依法行政的规划部署、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二)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抗疫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减税降费抗疫政策落实工作统筹,明确数据统计职责、口径和汇总整理工作。加强政策宣讲团队建设,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税收政策系统性宣讲工作。(三)夯实法治工作基础。严格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和内部业务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机制,准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持续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针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潜在的执法风险,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四)服务自贸区发展。进一步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税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持续进行首创性、集成化、差异化创新探索,全面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五)进一步推进税收协同共治。建立与新区法院的税院联动机制,在破产管理、行政诉讼、股权转让、强制执法等方面加强与新区法院的合作。在自贸区范围内进一步推进精诚共治。(六)依托区局法律人才优势,创建法治建设基地。充分发挥区局系统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及业务骨干的参谋助手作用,倾力打造“税研法智”法律服务工作室法治建设品牌,建设具有新区税务特色的法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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