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门市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0 15:59访问次数:来源: 海门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0年,在南通市局和海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门税务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维新战略为根本遵循,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依法治税为准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文件精神,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被中共海门市委、海门市政府评为“2019年度法治建设先进集体”。

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通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局务会、主题党日等载体,组织领导干部和全体税务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文件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切实增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的使命感、紧迫感,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税务干部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落实减税降费展现担当。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新冠肺炎疫情阶段性优惠政策,及时办理减税降费应享未享应退未退退税工作,对核实应退税的5600余条数据进行了批量退税,把税费减免作为疫情防控的“硬支撑”。深入推进“百名税干进千企、促进发展送春风”专题走帮服和“三师进千企”稳企兴企专项行动,走访重点税源企业239家,重大项目79个,房地产企业92户,建筑企业185户,倾听企业诉求和建议,协调帮助解决存在难题,把“一企一策”落到实处。通过稳步有序开展政策宣传、培训辅导、政策落实、监督问效等工作,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为小微企业发展减轻负担。

2.推进组织收入贡献力量。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扬拼抢精神,把控存量税源,培育增量税源,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带来的冲击和不利影响。加强科学分析预测,准确研判形势,积极拓展税源,运用收入质量监控预警平台“啄木鸟”软件,强化收入质量管理和大额税款监控,努力增收促管,为强区建设提供强劲的财力支撑,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3.融入地方发展精准助力。融入“大项目突破年”,建立党委委员重点项目领衔制和服务重大项目领办制,成立税收服务大项目办公室,落实“首席服务员”制度,以“人人都是店小二、个个都是服务员”的责任担当,助力中天绿色精品钢、中航科技航空轻合金、北部新城等重大项目招引、落地和发展。充分发挥以税资政作用,《以地为缘优服务 以网为介强监管 构建放管服时代协同共治新格局》获得费高云副省长批示肯定。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度。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工作机制,使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

2.注重税收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认真抓好国家公布废止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衔接工作,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及时修改或者废止,清理采取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方法,确保了法制的统一,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管理效率。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强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决策功能。坚持领导小组季度例会制度,紧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主题,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遵循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做出决策、形成纪要等7个程序形成决策。对重大法治工作进行部署协调,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2.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修订完善行政、业务两大体系14类95项制度,推进税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让按规矩办、按制度办成为常态;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大案件审理等重大执法决定事项进行法制审核;发挥人才优势,建立“公职律师工作室”,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参与行政决策,提高法律服务保障水平。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编制权责事项清单,助推阳光执法。对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依法行政要求,完成了权力和责任清单、权责事项信息表和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共涉及7类65项129子项的权责事项,列明了事项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和行使主体,并全部对外公示。

2.深化三项制度,助推规范执法。不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实践,坚持科学规范、智能集成原则,构建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分析可量化的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不断提升工作质效。根据总局《约谈室建设参考标准》,对9间约谈室隔音设施、约谈桌、内外部标识等进行了标准化改造。利用省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执法信息29项计3243条数据;实施音像记录303户次,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3.落实法治责任,提升执法质量。顺应“1+5”征管新机制,探索落实执法责任新举措,与南通市局法制科联合创建执法质量评价蓝皮书,建立“七个一”工作机制,以全方位的评价结果、智能化的执法预警、标准化的执法评价、规范化的报告方式集成展示法治能力的提升成果。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通过绩效考评、专项督察、外部督察等方式,加强对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加强政策运行情况的统计核算和跟踪分析,积极研究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统筹有序开展好上级执法督察和本级执法督察,结合工作实际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为监督主线,兼顾日常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先后组织开展现金税费专项整治、政策落实情况督导、2020年黑名单纳税人惩戒措施落实情况等督察,涉及督察项目57项。依托总局内控监督平台强化对税收执法行为的源头监控,对不规范执法行为即时预警,即时纠偏,通过“督察审计流程管理子系统”筛选28项1604条风险疑点数据,加大对特定领域税收风险的预警和控管。对执法过错始终保持“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强化自我约束,促进依法履职。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一是主动拓宽纳税人维权渠道。在市局门口设立意见箱,在办公场所以及执法公示平台上对外公开投诉受理途径,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二是严格执行《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通过市局12366投诉处理平台、电话投诉平台等,及时处理纳税服务投诉案件。三是认真执行《信访条例》 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诉讼工作条例》等有关信访工作法规,积极做好信访管理工作,有效化解涉税争议。

2.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整合人才资源,增强工作合力。选聘既熟悉税收工作实务又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干部为市局法律顾问,同时聘请外部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建立起协同工作机制,本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零发生”。

3.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从有利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角度,以适度从轻、便于操作、寻求最大共识为标准,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执法统一尺度,公开公正。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根据省市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做好内外网维护,做到规范、高效、有序。建立各类舆情监控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和局领导带班制度,未发生信访舆情事件。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一是拓宽信用等级评价应用。对A级纳税人,依法给予放宽发票领购限量、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各类涉税事项、定期上门服务积极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等鼓励性服务;将D级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强化管理,如从严核定增值税发票领购数量,从严审核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审批等。二是深化“银税互动”。积极与海门农商行联合开展银税合作项目,定期交互纳税信用数据,推出“税易贷”银税互动产品。2020年通过“银税互动”合作项目,共发放“银税合作”贷款871户,金额3.09亿,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慢、贵等难题。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税邮合作”,18个税邮合作点稳步推进中,把“办税服务厅”搬到老百姓家门口。大力倡导“非接触办”,落实145项“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清单,非接触式业务占比为96.81%,持续位列六县(市、区)第一。

2.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一是结合七五普法,围绕工作中心,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制发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依托执法公示平台提供法规查询渠道,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自主拍摄微电影《因为懂得》获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二等奖。二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主流媒体的影响力和辐射优势,加强税收法治宣传,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新政,推送20多期政策操作指引,对全市153家交通运输企业和3059家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组织开展“点对点”电话宣传,编印政策指引40000份,在办税服务场所和分局进行发放,以税企微信群为载体,推送涉税新政、政策解读、税收视频逾千条。三是利用“苏税通智能服务平台”,开通民营企业服务“线上直通车”,打造“东洲税官(哆啦税丫)直播间”,做好线上政策“带货”,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四是加强青少年税法教育。着力推进校园普法工作,开展“大手拉小手,税收校园行”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面。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开设《民法典亮点解读及其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分析》全员培训课程,在2020年执法资格考试中,通过率达到100%。健全税务人员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引导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测试,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人才兴税”战略,鼓励参加各类资格考试,2020年有10人通过税务师考试,2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6人通过中级会计师考试,“三师”人数共112人次,占比28.5%,为依法治税奠定了强大的人才基础。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党组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依法行政工作,健全高效的运转机制,深入推进“六一工作法”(年初一目标承诺、一周一安排提示、一月一小结沟通、一季一考核点评、半年一重点推进、年终一述职评议),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以“查要事、议难事、报大事”的形式,推动全局依法行政形成合力。

2.加强依法治税工作任务落实。主要负责人牵头制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内容,并按照议事内容于每季末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3.强化依法治税工作考核评价。压实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依法行政会议,将依法治税工作融入绩效管理,把税收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分局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2021年工作打算

(一)围绕制度体系完善,提高法治治理能力。

1.强化党建与法治建设的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新海门为统领,设立“党建+法治”工作小组,聚焦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要求,突出党建引领,实现单一部门“单打独斗”到多个部门“联合作战”。

2.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增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运行常态化管理,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贯通联动的依法行政格局。

3.细化权责清单,统一执法操作流程。对照权力事项清单,细化岗责体系,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落实机制,根据权责设定依据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更新权责清单。

4.深化三项制度推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应用执法公示平台、执法记录仪数据管理系统和法制审核平台,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把“三项制度”作为优化执法方式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构建全新的执法质量控制体系。

5.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落实机制。认真落实“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责任落实机制,融入“容错”机制,实现科学落实责任的目的。构建法治建设现代化指标体系,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狠抓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督查督办,改进完善法治建设考核办法。

(二)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持续做好减税降费、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继续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杜绝出现应享受不享受、变换花样乱收费的情况;提高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便利性,坚决杜绝变相增设管理要求、增加享受难度、增添办理负担的情况发生,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及时、便利、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畅通行政复议、诉讼等税收争议解决渠道。继续运用说理式执法文书、诉辩式审理等工作举措,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在执法过程中的知情权、申辩权,减少争议发生,依法妥善解决征纳双方争议。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引导和支持行政相对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投诉举报、信访、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

3.进一步落实好政策确定性管理。加大政策解读、政策确定性管理、政策落实、政策执行效应评估和反馈、政策事项会办等确定性管理,统一政策执行标准,规范自由裁量,实现执法一把尺子一个声音,实现政策统一宣传、统一解释、统一适用目标,构建规范执法、公正公开的法治政府。

(三)围绕内外兼修,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主动做好互联网形势下的普法工作,向全社会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广大公民的法治观念。推行说理式执法,让每一个行政执法过程都成为面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

2.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能力。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自觉做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的模范。健全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

3.加强国家机关法制机构建设。合理界定国家机关法制机构职责,突出法制工作主业。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加大法制人员培训力度,开展有针对性地政策和法制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制力量支撑。

4.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有效整合法律人才资源,明确公职律师的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完善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建立内外法律顾问团队,处理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之间的衔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围绕内控内生化,助力开拓大监督格局。

1.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严监督、控风险、强廉政、保平安、促履职”的重要作用,完善“四位一体”的内控制度体系,推进内控文化品牌建设;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强化协作,依托内控监督平台,推动主责部门与管理部门的整体联动。

2.完善法治蓝皮书执法质量监控指标体系。以“1+5”征管职责清单以及权力和责任清单为蓝本,搭建科学、合理、有效的指标体系,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实现督察评价指标的智慧化运行,形成日常预警、自查纠错、执法督察、考核评价自动化监督,做到风险识别项目化、风险防控智能化、风险评价标准化,为执法和廉政风险防控提供制度保障。

3.开展全面督察与重点督察。坚持事前预警、事中防控与事后督察相结合,稳步推进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收营商环境工作、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增值税发票管理情况等重点事项、重点风险环节的专业化监管,防止以部门自我监管代替专业监督,实现对重大风险、重要事项、重点环节的监管“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各项措施、优化覆盖”“零容忍”。

4.常态化开展督察整改回头看。定期组织“回头看”,特别是对税收执法程序不规范、重要环节出偏差、责任心不强等多发、高发问题进行进一步督促,切实防止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时间长或反复发生,确保整改工作抓铁有痕、不留死角。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