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1 10:34访问次数:来源: 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丹徒区税务局深化征管体系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关键一年,在全市税务系统率先确立了“1+6+N”丹徒版新征管体系建设制度框架。丹徒区税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目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全面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等普法宣传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提升执法质量,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年来我局紧抓法治税务建设,深耕细作、砥砺前行,有效地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为新时代丹徒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长期稳定的税收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而产生的重大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首先,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学懂弄通其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等内容;其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税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好地把思想内容转化为依法征管和依法服务的生动实践。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格禁止违反规定征税收费

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税费征收压力空前巨大,征收难度前所未有。面对组织税费收入的压力和挑战,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决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和突击征税,坚决禁止采取空转、转引税款等手段虚增收入。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税费分析制度》,提高税费组织收入的针对性和计划性;实施《推进税费协同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加强税费协同网格化管理,构建党政领导、税务主责、财政保障、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费共治大格局,切实提升我局组织收入能力和水平,保持了收入的高质量发展。

(二)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为有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财政、税务、人社、医保部门联合发布系列文件,明确实施一系列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的职能作用,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费政策,我局第一时间对税费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梳理,通过各种方式对广大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进行宣传与辅导,确保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

1.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落实落细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效,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2.制作《疫情防控相关税费政策汇编(一)》、《疫情防控相关税费政策汇编(二)》,对内提供工作指引,方便税务干部学习,让每位税务干部切实领会掌握每项政策。同时制作并及时更新疫情防控相关税费政策指引两批,将指引内容通过微信二维码、网络链接、短信、宣传单页的方式向纳税人进行宣传,生成微信二维码2个,生成网络链接2个,向纳税人发送短信9000余条,制作发放宣传单页2000册。

3.制发《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工作任务分解表》文件,拟定34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工作内容、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三)加强税务、司法通力协作,提高破产案件处置效率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区各级政府和总局、省、市局企业破产案件办理的相关文件,积极落实省、市、区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完成企业破产处置中涉及的债权申报、非正常户解除、资产处置税费测算征收、变更注销等工作,协调解决好案件进程中的难点问题。截至2020年12月份,在办企业破产案件37件。2020年共完成7户破产企业债权申报,参加债权人会议7次,接待管理人20余次,完成5户破产企业非正常状态解除,完成5户破产企业资产处置税费测算征收工作,共入库税款819万元,完成破产企业注销6户。11月份税务法治宣传干部走进丹徒区人民法院,宣传税法,并与区法院共商涉税协作事宜。同时双方还就共同在办的企业破产案件进度和协作事项进行沟通讨论,现场建立了涉税协作工作群,并对今后工作中的涉税合作机制达成共识。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我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前置程序,严把起草、审查、公布和实施各个环节,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强化文件审查力度。2020年我局没有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没有出台限制相对人权利、增加相对人义务的要求或规定。

(二)组织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

2020年1季度,我局根据省、市局工作部署,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的范围是涉及营商环境的税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文件,不包括其他部门牵头与税务机关联合制定的涉税文件。在清理中要求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涉税文件的修订、废止工作,确保应清尽清,按时保质完成清理工作。

(三)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此次清理工作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业务股室具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文件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定专人负责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反馈我局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制度

工作中涉及的“三重一大”等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规定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税收征收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实现基础管理工作的统筹,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效能。 

(二)重视发挥法律顾问与专业股室的作用

在行政强制、行政诉讼、土地增值税清算等重大涉税事项做出决策前,充分听取我局法律顾问与相关股室的意见,通过开展法律论证,确保重大涉税事项决策的合法性。

(三)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建议

我局以加快推进纳税服务示范点建设为契机,以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创新驱动、多点发力,持续打造“纳税人之家”宣传咨询、深度服务、税收维权、信用管理、数据支持五大新引擎,高质量建设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设立局领导接待日及办税服务厅值班长制度,更好的倾听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纳税人和缴费人解决各种实际困难,疏导化解各类矛盾,保障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树立税务机关良好形象。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省、市局对未申报行为处理的口径较为复杂,我局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的实施工作受到了影响。我局及时下发省、市局指示,要求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总局、省、市局规定,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做到执法规范公正文明。

(一)对受疫情影响的未申报行为处理,要求执法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能违规进行处罚。对工作中遇到的未明确问题,如所属期1月份和2月份未申报行为的处理,我局及时向市局法制科进行请示,明确相关口径。另外,对各执法单位实施的行政处罚通过金税三期进行不定期的查询核实,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同时在作出行政处罚时,要求执法单位依照《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等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范围内执行,不得越权处罚。

(二)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按照该公告要求办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严禁超过该公告规定的办理时限。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落实“三项制度”是2020年市局和我局的重点工作。我局严格落实省、市局工作落实方案及任务分解表,集中全力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工作,规范了税务执法行为,降低了税务执法风险,提高了税务执法社会满意度。7月份,镇江市副市长王文生带领督查组一行对丹徒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进行督查,我局作为丹徒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示范单位,向督查组重点展示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10月份,区司法局将我局作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示范单位向市司法局进行了推荐申报。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我局有计划地开展多批次的执法督察活动,不断强化执法督察与问责力度,全面促进依法治税工作平稳发展。

(一)开展城乡居民2020年度医疗保险征收情况专项督察工作

1月份,我局成立组成督察组,开展城乡居民2020年度医疗保险费征收情况专项督察工作。督察结果表明,各属地管理分局(所)基本按照我局工作要求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的相关工作。对内责任分担到人,调研清楚详尽,网格化配置到位;对外密切与乡镇(街道、园区)政府、人社服务中心、村(社区)配合,协调做好城乡居民2020年度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以及票据、汇款、入账等相关工作。

(二)开展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和回头看工作

根据总局、省、市局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具体自查方案,细化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主责单位、配合单位和责任人,由各单位对照开展自查工作。3月下旬,组成督察工作小组对各主责单位前期自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结果表明,绝大多数主责单位能将此项工作落地落实,对照检查、立查立改,但还有个别分局在税费优惠政策精准宣传方面需进一步完善。

(三)开展税收风险应对案件质量执法督察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内控机制,提高税收风险应对质量,在全局范围内挑选8个业务骨干组成4个检查小组,从各分局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已完成的税收风险应对案件中抽取12户,于2020年5月13日至22日集中开展税收风险应对案件质量执法督察。从本次执法督察的总体情况看,应对人员都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消除疑点所需相关证据材料大都能收集完整,且合法有效,针对系统推送的疑点除1户风险疑点消除理由不充分、建议启动跟踪质疑工作流程外,其他11户都能应对到位。

(四)开展2020年度全区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8-9月份,我局下发39个指标共14825条执法督察数据,细分任务至各核查单位、各复核单位。从数据核实结果上看,14825条数据中,无问题数为14670条,有问题数为155条,已整改147条,另8条为注销户或纳税人放弃退税,共计退税12.26万元。从执法督察效果上分析,在本年度执法督察工作中,各责任单位能高质量地完成核实任务,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跟踪整改动态,督促整改落实,发现问题的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应退税费确保及时退库。

(五)开展政策落实风险排查工作

根据上级局统一部署,我局9月底开展了政策落实风险排查工作,建立了督查配合机制,及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从自查结果中看,各单位均能够切实扛牢单位部门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决策部署,在核实疑点数据上用功发力,把问题整改贯穿排查工作始终,确保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在我局落实落地。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提升行政复议办理工作水平

2020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起,召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会议1次,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能作用,提高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法治化水平,公平、公正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目前相关行政复议正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办理。

(二)重视信访举报处置机制建设

认真落实信访举报管理工作规程,对上级转办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20年全年共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90件,其中12366热线45件,12345市政府以及上级转办案件40件,信访5 件,全部妥善解决;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纳税人的有效沟通,运用行政和解、调解等途径,促进行政争议的多元化实质化解。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加强业务学习,切实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深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一)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按规定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组织机制、工作流程、发布渠道,明确牵头部门、协作部门责任,出台重点领域公开目录、重点工作任务等。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抓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到位、格式规范、分类准确。深入研究,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多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对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

(二)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组织相关税务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提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结合税务工作的业务特点,加强部门协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持续完善信息公开会商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切实做到常规固定工作定期公开,临时交办工作随时公开,维护和保障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进行公示。据统计,其中: A级纳税人名单公示1次,共837户;非正常户公告公示3次,共31条;委托代征公告1次,共11条;定额公示12次,共901条;欠税公告公示4次,共2332条。其他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均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镇江市局频道“区县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示。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建立长效领导学法机制 

强调领导班子带头学法。认真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用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不断提升了党委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局党委中心组先后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等进行集中学习与讨论,提高干部法律素养。

(二)增强税务人员法治观念

将法治专题培训纳入税务培训必学内容,增强一般税务人员法治观念。通过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法、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水平。

(三)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注重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普法宣传,加大税务网站、短信平台、税企工作联系群等新媒体应用力度,扩大“谁执法,谁普法”宣传的受众面和普及率,提高“互联网+普法宣传教育”供给能力。运用办税服务厅和特服号纳税服务热线,开展好面向纳税人的咨询服务、纳税辅导,为纳税人及时准确知晓税法提供便利。

二是 “七五”普法取得成绩突出。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全区税务系统普法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做到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普法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稳步推进。11月份,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锦道以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文带“七五”普法省级评估验收组一行来丹徒区进行 “七五”普法省级评估验收;我局作为丹徒区机关代表,接受省级“七五”普法终期考核迎检验收,考核组充分肯定了我局“七五”普法工作,认为我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亮点突出。 

三是围绕“深化法制丹徒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好法律“硬道理”。我局举办学习民法典专题讲座,特邀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为税务干部授课;打造税务大厅宣传阵地,说好税务“家常话”。积极将办税服务大厅打造为法治宣传“前沿阵地”,通过悬挂法治宣传标语、在办税服务厅LED屏幕滚动播放法治宣传主题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窗口服务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耐心的为纳税人、缴费人讲解相关的涉税法律知识,从点滴中做起,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法制观念,实现依法管理、依法服务、依法办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税法进企业,打开税企“传送门”。组织多支税务小分队深入企业进行专项税法宣传,结合最新税收政策法规,聚焦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工作,为企业提供优质、翔实的政策咨询和辅导服务。

(四)健全促进诚信纳税机制

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告栏等线上线下途径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评价及公示工作。进一步加强纳税信用社会化应用,落实A级纳税人激励措施,树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纳税信用价值导向。推出“黑名单”制度,通过严格税收管理、定期欠税公告等举措,有效提高了税法遵从度。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坚持税务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执法资格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格清理无证上岗的税收执法人员。对于新招录的公务员,开展执法资格考试考前培训。2020年,我局共7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二)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聘请法律顾问,将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法制股,形成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

一是动态调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每季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权责清单是行政执法公示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省、市局工作统一部署,我局及各派出机构的权责清单在4月份编制完成后,提交我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根据省、市局要求,在6-8月多次对权责清单进行修改完善。随后将权责清单总则、事项表、附则、事项信息表等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完成公示。

(二)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工作要求,保证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

(三)以纳税人为中心改进执法人员工作作风

一是激励税务干部立足岗位和担当作为。在纳税服务、税源管理、风险应对等税收服务管理一线,通过佩戴党员徽章、设立党员先锋岗、公开承诺践诺等方式,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二是展现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优良作风。继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纳税人松绑减负,集中精力抓落实、优服务,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是促进税务干部依法履职和廉洁从税。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百万元以上)实地核查、土地增值税清算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通过进一步加强对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重视,切实履行好税收工作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与热情服务相结合,持续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四)完善执法责任制,对发生执法过错人员严格责任追究

我们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一是把法治观念和素养情况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二是对发生执法过错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严厉惩处。 三是采取其他正向激励措施,促进提高税收执法质量。

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计划与思路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把握其丰富内涵。主要把握好以下三点:深刻理解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深刻理解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高度重视法治税务建设,有力促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效能。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新的一年,我局将在上级局党委和丹徒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税务法治对税务改革、税务征收、税务征管等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法治促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效能,逐步实现税务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三、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入推进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 优化执法方式 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的实施意见》,持续提升税务执法效能。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公示清单项目应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做到全部公示,落实公示责任单位,及时维护更新。二是紧密配合风险应对体制改革,充分有效使用新建税务约谈(询问)室,保证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到位。三是按照总局规定,对发布的权责清单进行持续更新发布,不断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四是加强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将行政执法公示是否全面、及时,执法记录仪有效使用状况,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确保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到位,从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全市系统和全区执法单位中努力打造“三项制度”建设示范点,创建出富有丹徒税务特色“三项制度”模式。

四、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一是根据上级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税务人员统一执法资格考试培训,提高新入职干部法治意识。二是有重点地举办法制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行政强制、行政认可、执法风险防范、税收政策解读等法制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法律素养。三是根据总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结合我局新征管体系,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塑造法治建设工作基层典型,构建示范引领,形成良好的法治税务氛围。

五、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有效化解税务执法风险。一是各内控主责部门应当根据风险排查情况,综合运用信息化控制、制约控制、监督控制等方法,对识别出的风险点逐项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予以实施,上报区局,形成有效内控指标共享或内控建议。二是积极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建立常态化内控风险巡察和督察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内部管理风险,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风险应对、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等工作。三是认真开展税务疑点数据核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核查任务。对核查发现的问题,深剖原因,强化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对政策文件要弄懂、弄通,不踩政策红线。同时对照现有内控指标不定期开展自查,对未有考核指标但存在执法风险的做到举一反三、全面审查,查出有问题的,做到立行立改、立知立改,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纳入绩效考核结果;对于形成执法过错的,提请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进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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