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16:06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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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靖江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税务机关和市政府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全年公开行政许可5809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6501条,行政处罚641条,政府集中采购22项,合计3033600元。全年通过税务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7条,其中工作动态29条,各类税务公告26条,其他2条。收到并及时、规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公开信息而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此外,积极拓宽“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开展税费宣传辅导。一是借助地方报纸、电视台、政府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介的影响力,宣传重大税(费)政策及提示提醒。二是通过短信平台、微信、QQ税企工作群、网格化联络群、泰税云平台等线上渠道推送各类税费政策及操作流程指引,共涉及纳税人(缴费人)近32万户次、平台直播点播7次。三是通过办税厅现场辅导、集中宣讲、税法宣传月活动、走访座谈、“税务蓝”+“邮政绿”EMS发票与政策同步邮寄配送、办税厅及网格点投放宣传资料等线下渠道积极开展,宣传辅导的精准度大幅提高,通过中央、省、市、县级媒体发表各类报道78篇。四是做优“纳税人之家”服务品牌。加强与市工商联合作,形成服务合力,将税(费)优惠政策及时传递至各乡镇基层商会内企业,进一步提升宣传辅导的覆盖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2 | 580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3 | 650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6 | -2 | 64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 | 30336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部分不足。主要是前期疫情原因税收政策发布后宣传辅导不够及时,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运用不多。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突出“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和有关内容。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外部网站、“泰税云”征纳沟通平台等信息化手段,从有利于公众查阅的角度,科学合理设置相关栏目,确保公开的时效性,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在外部网站升级改版基础上,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进一步丰富公开种类,明确信息公开时限和频率,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和规范性。三是提升公开成效。加大对公众关注热点的公开力度,在做好宣传和培训的基础上,延伸网格化服务触角,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充分放大信息公开效应,不断提升服务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