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21 14:29 | 来源: 玄武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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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在南京市局党委和玄武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坚持依法治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整合办税服务厅资源,全面实现所有涉税事项“一厅通办”,综合业务“一窗通办”,按清单实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推行办税容缺受理机制,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企业在办理涉税业务时,符合条件的可先办事、后补资料。对符合即办资格的企业简化注销流程,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业务平均办理时长大大缩短。落实“减证便民”政策,从 2018年年底到2019年底,分三批共取消60项税务证明事项,涉及231个具体办税事项。
2.全面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审批项目、压缩审批环节、缩短办税时限,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的核定领用等业务基本实现即时办结。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优惠事项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
3.持续推广“互联网+税务”网上办税。优化整合线上办税、自助办税区,推进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推广线上各类服务产品,确保纳税人线上、自助办税顺畅便利,有效提升各类办税事项不见面审批办理率,截止2019年12月玄武区非接触式办税率达92.08%。
4.做好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落实。在办税大厅张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设立专窗、短信提醒、面上培训、纳税人学堂、上门辅导、专题宣讲等方式,针对享受不同类型税费优惠的纳税人和缴费人开展宣传辅导培训。通过在线咨询辅导群,及时解答纳税人个性化问题,做好点对点的针对性辅导工作。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把税收法治建设纳入全局统筹谋划,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税收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担任本机关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将税收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税收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制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委员工作领导小组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工作规则,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税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3.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加大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力度,推动落实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重点稳步推进“三项制度”在基层落实。区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在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区局在工作实践中对可能产生行政争议的挂名法人询问、撤销决定文书送达等事项,探索制作“脚本式”个案规范,确保事中公示和过程记录规范。
2.强化税务行政处罚管理。整合行政处罚的各项具体政策规定,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定期编制《行政处罚事项提醒》,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口径。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处理各类疑难杂症,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意见建议收集及上报。
3.探索协调处理破产清算涉税事宜。为管理人搭建有效政策咨询和服务平台,为管理人恢复正常办税提供“绿色通道”。组建破产清算税收工作团队,开展破产清算中税收难题的分析和探索,采取案例式和实战式研究,畅通破产企业常见税收问题处理渠道。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加强督促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区局主要负责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本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配合法院依法受理税务行政案件,不干预、阻碍法院受理和审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2.妥善做好涉税争议处理。积极协调各部门,组织处理各类涉税争议,听取纳税人诉求,保障纳税人权益,规范内部执法行为,树立税务机关良好形象。组织区局公职律师及法律业务骨干组成工作小组,开展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相关应对。
3.积极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区局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做好纳税信用评定,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修复管理机制,健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监管。
(五)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1.强化法制学习和培训。积极落实省、市局专业化培训要求,在干部年度培训中加大法制培训力度,提升干部学法用法能力。结合工作布置,强化干部相关税法政策的学习,提升干部在具体税收工作依法行政的水平。
2.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重视法治人才培养使用,推进干部队伍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区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接续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税费收入工作,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依法推进三项制度,进一步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大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