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0 09:36 |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丹徒税务合并之后完整运行的第一年。今年以来,丹徒区税务局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目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开展与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地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为新时代丹徒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我局严格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正确处理“减负与征收”的关系,坚持紧扣落实减税降费“主题”和聚焦组织税费收入“主业”,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加强整体谋划部署,牢牢把握工作主动,坚持量质并举,优化财力结构,保障了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加强对税款入库进度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税费及时、足额、安全入库。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整合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进一步简化许可事项受理材料、加大许可事项咨询服务力度,简并申请文书和更新相关文书,完善许可文书送达方式,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在主动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优化办理流程、精简报送资料的前提下,全面开通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实现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今年我局涉及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有1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共办结1355件,同时切实加强对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持续加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度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税务机关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制定任务清单和作战图,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开辟绿色通道,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做到心中有数、底账清晰,通过宣传扩围、培训增效、服务优质、管理问效等环节全方位着力,全面铺开减税降费政策大辅导,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注入新活力,全区共计落实减税降费5.01亿元,惠及企业达11.38万户次。
(四)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债权申报
今年我局认真落实市局《关于企业破产处置涉税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建立与区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债权申报协作机制,确保国家税费能得到合法有效的追缴,加大欠税追缴力度,有效地防止了恶意欠税、逃避税费追缴行为,避免国家税款流失。今年,共向区人民法院申报税收债权13户次,涉及到的税费已确定债权金额共2064.72多万元,已确认债权1616.88万元,已办结2件,入库分配款项22.4万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9年已修改),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前置程序,严把起草、审查、公布和实施各个环节,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实现公文流转“电子化”。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定期梳理结果,整理问题清单,加强后续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根据省市税务局关于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全面开展回头看,做好相关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政策解读。今年我局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由法制股负责牵头组织清理,部署各业务股室具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文件清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详细梳理本部门起草的文件,并及时跟进清理工作进度,统筹协调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1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加强重大涉税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
通过聘请律师担任区局法律顾问,加大对税务机关公职律师培养力度,尽快建立起以税务机关公职律师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制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重大税务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重大涉税事项做出决策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通过开展法律论证,确保重大涉税事项决策的合法性。
(二)充分发挥三项制度的积极作用
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与区局整体工作部署有机结合,通过落实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行为,着力解决税收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将落实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程协调统一,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履职尽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一是加强对《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工作规则》制度的执行力,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集体研究。二是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三是认真贯彻执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跟踪反馈,同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四、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三项制度”工作,通过参加区委区政府推进会、市局座谈会、总局一竿子插到底“三项制度”视频会和区局召开“规范执法履职尽责”主题座谈会,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做到工作有统筹,推进有部署,保证“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工作有序推进。随着“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我局税务执法公示“晒权”,让执法信息更公开;过程记录“控权”,让执法行为更规范;法制审核“制权”,让执法决定更严谨。
(二)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区局要求各执法单位严格贯彻落实《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税收征管操作规范》要求,多次到基层一线进行现场指导操作,制发统一税务处罚文书范本,明确执行口径,保证税收执法规范统一,严格落实“一事不二罚”。同时按市局要求,梳理了日常税务行政处罚中在处罚标准的统一、违法行为的认定、处罚程序的适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督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进一步规范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
(三)着力构建新型税收征管体系
为了落实新税收征管体系工作要求,省局《关于完善税收征管体系的意见(试行)》、《“1+5”新征管体系示范点建设操作要点》及相关配套文件下发后,我局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专题调研等方式,统一思想认识,按照“三聚三化”深入推进新征管体系建设,一是聚合力量,提升纳税服务“一体化”水平。我局以纳税服务组织体系、资源管理、业务办理三个“一体化”为工作重点,精准发力、统筹落实,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集资源,推进基础管理“网格化”建设。我局以“整合征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构建“政府领导、税务主管、财政保障、部门联动”的社会共治新格局,全力推进“1+2+X”的税收基础管理“网格化”建设。三是聚焦主业,构建风险管理“专业化”体系。我局构筑以分类分级为导向、以大数据为支撑、以实体化专业团队为保障的税收风险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质效,增强税收治理能力的目的。
(四)促进税收社会协同共治
一是有序开展风险应对。我局根据省局风险应对工作规程研究制定了风险应对案例交流评审、集体审议、跟踪质疑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对风险应对予以了制度规范。今年我局2户风险应对案例在市局典型案例交流评审中分别获得了一等奖、三等奖。二是加强发票风险防控。为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增值税发票涉税风险,制定了《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工作要点指引》,加强对个体纳税人风险排查,强化发票高额增版申请审批、手工清卡以及免税农产品增值税发票等管理。今年没有出现一起增值税发票快反任务,没有一户企业因增值税发票被省局、总局监控系统风险提醒。三是加强与政府部门网络平台建设。我局与区不动产、区住建共同上线运行了“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一窗受理服务平台”系统,在所辖范围内实现了与不动产部门家庭住房证明联网查询,实现了与住建部门房产交易网签备案信息实时共享。四是开展扫黑除恶涉税监管问题排查。为落实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行业监管的工作职责,针对税收领域的易发问题,在全系统开展涉税监管问题排查活动,确保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助力丹徒营商环境建设。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持续强化税收执法督察
以执法督察为抓手,全面推广上线“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问责追责机制。通过平台配套运行的6个子系统,借“大数据”之手挖掘日常执法过错,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从源头上实现了防微杜渐。2019年度,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共接收税收执法预警过错数61条,其中自我纠错56条,形成执法过错5条,通过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有效防控税费执法风险。
(二)积极配合上级督审和外部审计
今年一方面市局督察内审科对我局税收执法督察项目进行了重点督察,涉及11项指标,共计166户次,发现存在过错的指标涉及3项,要求依法限期整改23条,过错责任追究2人;另一方面配合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对全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的审计检查,涉及我局4户企业,未发现问题。通过纵贯内外的督察审计工作,以及先后开展了执法督察“回头看”,有效纠正了过错执法行为,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能力,降低了执法风险,提高监督质效。
(三)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层层压实税务系统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求,坚持管党治党与税收业务同频共振,2019年以来,我局对内印发《2019年度丹徒区税务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有序推进制度建设,将权力束缚在制度的笼子里;对外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设置工作去向牌,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建立12366热线等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多渠道地了解和掌握意见和建议,有效维护纳税人权益,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 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
今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结合省市局行政复议应诉实践经验,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有效推进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
(二)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
为了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能作用,提高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法治化水平,公平、公正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19年,我局组织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参加了镇江市局1起涉税举报案件的行政诉讼在润州区法院直播庭审现场旁听,以身边实际案例加深干部依法治税的观念,有力提高了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实战经验。
(三)重视信访举报处置机制建设
认真落实信访举报管理工作规程,对上级转办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19年全年共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02件,其中12366热线32件,12345市政府以及上级转办案件156件,信访6件,电话投诉8件,全部妥善解决;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纳税人的有效沟通,运用行政和解、调解等途径,阳柔并济促进行政争议的多元化实质化解。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积极推进公开领域和事项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现针对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3类一级公开事项和16个二级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进行明确,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方式方法,主动适应“互联网+”新常态,线上线下并举,推行全面公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0多条,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A级纳税人名单等事项,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
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尤其是涉及纳税服务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涉税事项等信息,严格按照《保密法》逐条进行审核。
(三)加强公开载体建设
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络、短信、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税收政策法规,税务干部要精准解读,及时为纳税人排忧解难。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建立长效领导学法机制
认真落实《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区政府关于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先后对新实施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进行了集中学习与讨论。局党委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做学法、遵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
(二)增强税务人员法治观念
将法治专题培训纳入培训必学内容,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法、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参加2019年度学法用法知识考试,在今年岗位练兵比武活动中,区局一名干部代表江苏省局入围总局决赛、四名干部代表镇江市局入围省局竞赛,在镇江市税务系统“比武大擂台”年终总决赛暨第二届“业务技能大赛”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三)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活动
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利用民营企业大调研大走访活动,税企服务微信群开展专项普法,加强普法教育基地建设,抓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同时搭建新平台,拓展新阵地,以“纳税人之家”建设助力减税降费落实落细,我局减税降费工作在省、市、区级内、外媒体平台共计发布通讯报道75篇,发放宣传手册2.5万余册,推送短信微信提醒3.5万余条。
(四)健全促进诚信纳税机制
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告栏等线上线下途径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评价及公示工作。进一步加强纳税信用社会化应用,落实A级纳税人激励措施,树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纳税信用价值导向。推出“黑名单”制度,通过严格税收管理、定期欠税公告等举措,有效提高了税法遵从度。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坚持税务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执法资格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格清理无证上岗的税收执法人员。对于新招录的公务员,开展执法资格考前培训。
(二)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聘请法律顾问,将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法制股,形成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
一是动态调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每季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履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服务保障。三是开展“会前学法”领导带头讲法,充分发挥领导讲法宣法的示范作用,提高学法用法的参与性。
(二)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工作要求,保证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今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
(三)实行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法
召开年度考核会议,开展述职述廉述法活动,不断强化全局上下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依法治税”的思想贯穿始终,提高依法治税的质量和效率。
(四)重视法治素养和能力的用人导向。
把法治观念和素养情况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今年选拔正股级干部4人、副股级干部12人,内部交流干部39人次,将部分优秀干部充实到了基层一线,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合理优化。
2020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一)强化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全局干部执法水平。一是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完善法治教育实施方案,与人教部门共同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二是完善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根据省市局部署,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同时加强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有效规避执法风险。三是加强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建设。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调整充实法制审核人员,保证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活动人员的5%考核指标。
(二)量化“三项制度”清单任务,推进法治税务高效运行。
一是严格执行省局制定的“三项制度”事项清单,认真落实《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明确行政执法公示主体,量化清单任务,落实公示责任;二是加快推进税务约谈室建设和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工作,保证执法的硬件环境与硬件设施到位。对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与管理加强考核,提高执法记录仪使用效率;三是对需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做到事前有提醒,事中有监管,事后跟踪,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风险。通过全面扎实落实“三项制度”的清单事项,突出重点,持续推进,将我局“三项制度”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从而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
(三)细化执法督察内容,确保督察成果不断显现。一是注重税收执法督察,以严厉的执法督察推动依法行政不断前进。结合年度工作实际,细化年度执法督察内容,制定好执法督察年度计划。二是创新督察方法,快速提升督察效能。坚持边查边改,查纠结合的原则,采取自查与督察相结合,专项督察与重点督察相结合的方式,明确岗位责任,做到自查自纠系统全覆盖,确保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查深查细。三是狠抓整改,确保问题全面落实。切实发挥督察工作“查错纠弊,促进管理,防范风险,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通过制定督察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工作内容、整改要求,任务时间等,要求各单位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深化税收法制共治,建立协税护税长效合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税收法制共治工作机制,落实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公众个人的协税护税职责,细化税收法制共治任务。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与联系,打通部门涉税信息共享通道,实现涉税数据大集中、大融合。三是制定税收法制共治实施方案,并将税收共治工作落实纳入到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由财税部门牵头进行日常考核,为税收法制共治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