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26 10:26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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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泰兴市税务局在泰州市税务局和泰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依法治税为引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执法队伍建设为支撑,推动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税费征管工作。2019年度,共组织各项收入165.5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20.74亿元,折算公共预算收入66.26亿元;社会保险费收入41.08亿元。
2.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2019年,共落实各类税费优惠61.1亿元,其中征前减免、出口退税、先征后退分别为27.85亿元、15.87亿元、1.24亿元。税收优惠政策中2019年新出台政策共实现减税15.98亿元,一般纳税人惠及面97.23%,小规模纳税人惠及面100%。社保费降费率累计为企业减负2.37亿元;12578户次民营企业享受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免征。
3.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针对新办企业涉税业务综合办理“套餐”指标,持续优化流程,梳理形成一整套业务规范。落实总局《纳税服务规范(3.0版)》,纳税人报送资料精简42%;148个事项“最多跑一次”,占比74%;131个事项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或自助终端办理,占比66%,基本做到了“三减三压”,即减少办税流程、减少审批事项、减少资料报送,压缩办税时间、压缩办税里程、压缩办税次数。办税服务厅90%以上涉税事项窗口即时办结,实名信息采集率99.77%,发票线上办理率99.67%,网上申报占比93.01%,特服号接听率98.76%,综合办税时长由平均每户次12分钟下降到5分钟。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结合我市税收工作实际,组织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年内对内部制度进行查阅清理,共梳理相关制度51个,修订19个、保留15个、新订2个、废止11个,主要涉及行政、业务、干部管理三大类。
2.建立政策确定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发《关于建立政策执行口径确定性工作机制的通知》,研究发布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的政策执行口径3项及《政策执行口径文本格式》。及时收集基层反馈的政策执行问题,通过部门协作或请示上级部门等方式解答基层执法的疑难问题,做好政策执行反馈。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在上年度国税地税机构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上下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党建工作新格局。重新构建三定方案落实后的法制工作体系,按照调整后的人事及机构职能变动情况,及时成立或调整税收法制工作相关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其主要职责和成员构成。制发包括与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的《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等文件19个。
2.重大决策合法规范。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在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下,以会议形式对重大行政事项进行讨论决定,形成决议向全局公开,并严格督查督办,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注重合法性审查,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为涉税行政处罚争议、税务应诉、税务行政强制执行、重大税收执法督察决定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统一税收业务管理。对办税服务厅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增设个税、社保、注销及减税降费专窗,完善以“办税咨询区、纳税辅导区、自助办税区和值班长岗”为主要架构的“三区一岗”机制。税收服务区进驻政务中心,实现与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公安等部门一站式集成服务,将企业申请开办至申领发票时间压缩至1天;在政务中心窗口实现简易注销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办,在办税服务厅增设注销专窗,简化报送资料,优化流转环节,实现注销即办的快速处理。联合人行等部门共同推进退税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全面压缩退税时间,确保办理退税平均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推行领用发票“不见面审批”,窗口办理的当场办结,自助领用的当场办结,邮寄领用的按时办结,其中自助和邮寄领用占到全部发票领用业务的98%以上。
2.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处罚流程、金税三期系统中的问题进行详细调研,编写《税务行政处罚归档资料要求》,下发《关于规范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2000元以下)文书制作的通知》,对税务行政处罚归档资料、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部分文书制作进行了规范。
3.推进破产企业涉税管理。针对破产企业税收管理的现状,对破产企业涉税问题的工作衔接进行了梳理,确定相关政策执行口径,理顺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与法院建立协作机制,协调解决了涉及破产企业的滞纳金、罚款、欠税债权申报等部分问题。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将“三项制度”具体要求融入权责清单和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执法规范,嵌入到具体税务执法事项之中。注重统筹集成,坚持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积极做好“三项制度”与相关制度衔接工作,加强和完善执法资格考试和证件管理、执法案例指导、执法裁量权基准、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执法投诉举报以及执法责任制等制度建设。
2.针对性实施专项督察。根据税收管理特点,分析各流程、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积极组织开展委托代征工作专项自查,编制详细的督察方案,组成督察组,对我市辖区内的代征点委托代征工作情况开展全面督察。对检查出的15个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督察建议,有力推进了委托代征工作的规范开展。
3.细化落实减税降费日常督察。积极做好减税降费重点事项政策落实的督察督办工作,与财政局联合制定《泰兴市财税部门减税降费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用工作台账落实相关部门职责,抽查核实部分减税降费工作落实的质量,制发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察通报,提出督察建议。年内通过督察发现整改问题12个,促进了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落实。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积极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全面了解纳税人合理办税诉求,持续提升服务质效,2019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由纳服部门具体负责受理、调查、处理特服号、办税服务厅现场、12345服务平台转办、局长信箱、来信来访等各渠道纳税服务投诉,调查、处理上级部门转办的纳税服务投诉。各类投诉按规范程序限时办结,最终以适当的形式将处理结果告知实名投诉人。
2.加强信访预防机制建设。为保障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过程平稳顺利,及时有效处置过渡期内发生的舆情、投诉、信访,经市税务局、人社局、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泰兴市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舆情和投诉上访联合应对预案》。税务局负责社保费划转的统一对外宣传工作,发布权威消息;牵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重大舆情信访事件的处置方案,加强网络舆情监测。
3.提升税收政策服务水平。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从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堵点”入手,依托12366纳税服务综合平台,科学分析挖掘纳税人咨询、办税、建议需求等大数据,对纳税人开展推送式主动服务和个性化响应服务。创新建立税务机关提前主动介入化解与纳税人争议的有效机制,明确专人从事纳税人投诉争议处理工作,正确区分投诉争议类型,坚持注重调解、化解争议的原则,加强解释沟通,争取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切实提升了纳税人满意度。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有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畅通权益保障渠道。依法在内外网公开工作规划、非正常户公告、A级纳税人名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纳税人复议应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2.依法透明主动公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根据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不断探索完善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方法,依托江苏税务门户网站群、市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介平台加强主动公开,拓展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
3.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统一部分事项答复模板,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加强与上级机关联系,审慎处理公开申请。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实施《2019年度学法计划》。通过日常学习、“法宣在线”、“以案释法”等内外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注重领导干部学法,举办4期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题学法活动,完成不少于15天的税收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学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
2.加强法治培训力度。年内举办依法治税培训14次,参加人员1000多人次。高度重视新进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精选师资力量,组织集中封闭培训,实时跟踪学习成效,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全局现有人员376名,其中357名具有执法资格,占比达95%,事业人员与其他人员从事税收辅助工作,不从事执法活动。
3.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举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人开放日”活动,参加人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代表以及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等,通过座谈、观看税法宣传动漫,互动答疑、听取意见、“观摩体验”办税服务厅等方式积极互动。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普法志愿服务‘718行动’”“税法进校园助力创业梦”等活动,面对面培训5000多户纳税人共47场次,短信推送7万多户,发放宣传手册十多万份。完成纳税人涉税需求调查,有效问卷达1000份以上。
4.深化纳税信用增值应用。与信用管理部门联合推动税收信用数据共享,加快税收信用与社会信用融合,增强失信主体的“受限感”,提升纳税遵从的“获得感”,推动纳税信用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重点针对民营经济、小微企业推出更丰富税收信用贷款产品,拓展“银税互动”受惠面。向银行推送纳税信用AB类可贷企业9239户,银行贷款余额54.42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82亿元。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执法队伍风险管理机制。完善内控机制,防范管理风险,收集行政管理和税收业务工作风险点,分析各流程、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从25个部门单位可能存在的共41个风险事项或风险点中,整合出29个事项,逐一制定了防控措施。成立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风险办的工作职责,确保有规可行。建立专业人才分税种风险应对机制、“市局业务部门+分局业务骨干”综合支持机制、“市局+分局”风险联动防范机制等三项工作机制,有效实施集中应对、区域化应对、专业化应对。
2.强化执法人员进户检查监督。坚决贯彻“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的要求,对基层执法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以税收风险应对成效为抓手,从任务完成率、数据情报采集率、跨区域税收风险管理协作的“发起、推送、接收和反馈”等指标入手,及时监控各税源管理分局开展税收风险应对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质量。推行风险应对任务网上约谈和竞标,强化检查方案的集中审议和应对案卷的集中评审,全过程监督税收执法情况,全力防范执法风险,相关做法受到泰州市委史立军书记批示肯定。
3.发挥督察内审执法监督作用。督察内审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开展前精心组织,编制详细督察方案,组成督察组;督审过程中各部门迅速做好协调衔接,落实工作任务,进行分工协作;完成后对照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年内组织开展了委托代征、减税降费、财务审计、专项督察等4个项目的综合执法督察内审。对我市辖区内的相关工作开展全面督察,对发现的4大类11个方面共28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督察建议。通过开展执法督察和落实整改,强化了执法和行政监督,促进了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推进了税收执法队伍建设。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每季度按期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结合税务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税务总局、省局及泰州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确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目标和任务,确定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等,进一步加强了党委对依法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2.完善推进依法治税管理机制。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等多个议事机构,统筹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明确各议事机构议事规则、工作要求,案情重大、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提交相关议事机构集体审议,引导推动各成员单位积极协同、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3.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核心,结合市委、市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任务分解表》等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各岗位职责。将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在基层分局设立专门的法制岗,构建完整的法制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2020年工作思路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着力夯实税收法治基础。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整税收关系、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全面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提升法治在税收工作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努力推动税务干部认真学法、严格守法、规范执法,引导税务干部勇于担当、克服困难,尽最大努力做实法治工作基础。
(二)深化税收管理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工作。按照上级关于“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税务总局、省局、泰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一部署和安排,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全方位深层次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挖掘征纳双方线上服务需求,拓展不见面办税空间,大幅缩减纳税人办税时间。
(三)全面落实优惠政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根据经济增长、行业分布、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预测税收收入增长目标。强化内部监督,及时纠正“有税不收”“收过头税”“虚收空转”等违法违规组织收入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和其它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重点行业和产业、重点群体税收政策现状和问题,加强经济税收分析,为完善相关政策及地方经济发展决策提供参考。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强化税收执法日常管理和监督,有序推进“三项制度”落地,逐步实现“三项制度”在税务机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努力实现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日趋完善,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面覆盖,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畅通纳税人权利救济渠道,充分保障纳税人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