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14:07 | 来源: 建邺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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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指引下,根据《中共建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建委发〔2019〕4号)《关于全面开展“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年度监测评价”的实施方案》(建委法办〔2019〕3号)等有关文件,结合省市区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和区局自身职能定位,以现代税收法治体系建设为抓手,以依法行政为目标,大力推进税收执法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向税收现代化建设目标不断迈进。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税收职能作用,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一)积极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治税,切实提高税收质量,根据区局组织收入的特点,制定了收入预测分析制度,建立层级预测管理机制,促进了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完成了双过半任务。
(二)夯实征管基础。推进“金三”并库平稳上线,高效有序完成系统初始测试、人海压力测试和上线测试等工作。进一步理顺征管职责,完善征管业务运行机制。突出大数据治税,加强日常监管,强化风险应对任务统筹,梳理风险评估疑难案件,及时讨论合议,进一步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三)加强税(费)种管理。圆满完成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充分利用数据情报管理平台,有效开展增值税发票疑点数据的分析。做好增值税发票2.0上线及公共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日常管理,编写《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手册》,明确区局管理办法、文书模板和清算审核指南。做好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相关数据采集和测试工作。
(四)推进法治建设。开展日常普法教育、总局 “三项制度”及行政处罚操作等培训,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制度,稳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税务执法行为。
二、树立管理服务并重理念,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推广“互联网+税务”办税模式,落实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累计邮寄发票20496户次。优化办税流程,全面推行“套餐式”办税,开办企业0.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信息确认、实名采集等涉税事项全流程,通过“新办企业综合申请套餐”办理的纳税户办理率达99.87%。严格落实综合业务“一窗通办”、相同业务事项“一次申请、一套资料”服务承诺,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提升办税服务质效。推行办税厅执法主辅制、首问责任制,坚持领导值班制度。设置减税降费咨询专窗、社保费专窗、注销专窗,专窗专办,精准高效服务。开设“午间半小时学堂”,组织办税服务厅、特服号人员进行政策学习、业务考试,确保所有人员对政策“一口清”,将限时办结制度和延时服务制度纳入服务人员绩效考核,提升办税服务水平。纳税人满意度较高,投诉率不足万分之一。认真落实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优化办税流程,全面推行“套餐式”办税,通过“新办企业综合申请套餐”办理的纳税人达3238户,办理率达99.87%。严格落实综合业务“一窗通办”、相同业务事项“一次申请、一套资料”服务承诺,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打造政务公开品牌。围绕“三级四同”公开理念,细化梳理“三清单一指南”,制作成80余万字、近2000页的工作文本和文件汇编。打造“政在身边”服务品牌,首创“企业生命周期税收全景导航系统”,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办评估验收,获得省局党委书记王学东表扬批示,总局在交流会上对区局相关做法表示充分肯定。
三、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效,切实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
严格落实办税厅执法主辅制、首问责任制,设置减税降费咨询专窗、社保费专窗、注销专窗,专窗专办,精准高效服务。减少审批项目、压缩审批环节、缩短办税时限,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的核定领用、退回验旧等业务基本达到即时办结。每个申报期结束后,对应享未享新政企业情况逐户核实,对申报填列错误或对政策理解不到位的纳税人及时进行辅导,降低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切实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
(一)统筹推进,严密保障。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从2月起采取集中办公形式开展工作,减税办实体化运转。制定减税降费工作例会制度,按周梳理任务清单,逐一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下发各部门对照完成,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有力落实。
(二)加强宣传,扩大效应。采取滴灌漫灌的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将“纳税人学堂”搬进影院、电台、企业等场所,先后举办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等专场培训。拓展宣传渠道,建立QQ税企互动群、录制网络直播视频、与街道协税人员建立定点联系,形成宣传辐射效应,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对重点企业、行业和区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对面、一对一宣传辅导,解决企业个性化问题,将优惠政策落实落细。累计向13万户(人)次发送减税降费优惠提示短信,先后培训纳税人15800人次。
(三)持续跟进,狠抓落实。成立执法督察工作组,陆续开展对减税办实体办公情况、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退税等工作的督察督办。定期发布《内部控制风险预警清单(减税降费专题)》,组织各部门对减税降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排查风险隐患;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存在的不足
(一)执法应对能力有待加强
基层税务机关干部老龄化严重,执法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没有接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新知识接受速度较慢,尤其税收政策变动快,系统操作不断更新,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程序、时效、取证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模糊的,甚至是过时的认识,应对行政诉讼或复议的能力不强,措施不足。
(二)执法监督能力有待提升
税收管理改革及金三上线之后,涉税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要求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目前,针对这些变化伴随而来的执法风险的研究较少,信息化手段未得到充分利用,执法监督多集中在事后处理及问责,缺乏有效的事中监督措施。
(三)执法保障能力有待深化
税收政策变化快,专业性强,而纳税人的数量庞大,情况大相径庭,需求也不尽相同,鉴于目前有限的硬件、软件资源,税务机关普法的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此外,税收执法协作机制运转还不够顺畅,与外部工商、房产等部门的涉税信息交换不够,对税收执法的支撑度不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区局以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型税务机关为目标,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内部控制监督,引领和保障税收管理改革顺利实施。
(一)强化法治培训学习,提升全体干部法治意识
坚持中心组学法。随着税收管理改革的不断推进,税务机关的管理模式不断变化,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区局领导班子及时摒弃“旧”观念,树立“新”思维,通过每季度中心组学法,学习十九大精神、宪法和相关税收法律知识等,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打下良好基础。法治学习常态化,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加强干部的法治理念培育,制定全年法治培训计划,定期围绕法治工作侧重点,分别对全体干部、科级中层、业务骨干进行法治专题培训;自学常态化,将法治内容列入每月干部业务学习计划,各部门利用科务会平台组织自学;测试常态化,线上线下开展法治测试,线上,通过“周周清”网络考试平台,开展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线下,组织全员开展“学法用法能手竞赛”,局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推选出区局法治能手,树立标杆,形成全局学法懂法、遵法守法、崇法敬法的氛围。创设税收听证室。随着纳税人维权意识越来越高,税务行政听证、复议和诉讼案件越来越多,为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升税务干部的法治思维,区局在全省首创税收听证室。充分发挥南京税务公职律师力量,开展税务行政模拟诉讼活动,从日常的税收执法行为及执法程序入手,用最直观的形式使干部熟悉行政诉讼程序,及时发现具体工作中的漏洞,倒逼干部在日后的调查、取证等各个税收执法环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进行,让执法人员懂得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违反法律规定的执法行为所面临的风险,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开展法治讲座,督察领导干部们学法、用法,专门组织对《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加快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操作标准》等重要税收法治文件的学习,让全体干部的法治素养提高,法治意识提高,将法治真正运用到工作当中去。将法治工作与绩效管理结合起来。严格执行规范的行政处罚程序以及金额,对日常执法有错误的进行督察改正,在全局掀起守法、遵法的新高潮。
(二)建设更加高效的执法保障体系和税收执法体系
一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推进税收法治的积极因素,依托“税收宣传月”传统形式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推送税法知识和涉税信息;发挥特服号作用,为纳税人提供准确、及时的政策咨询。深化涉税外部合作。加强与工商、房产等相关部门的外部信息交换,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结果运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打击涉税犯罪、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的协作,信息共享、定期会议和会商研究制度全面落实到位。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在硬件上,强化科技装备在税收执法中的运用, 配备音频、视频等必要影像系统,着力建设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软件上,按照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推进税收管理方式转变。全面公开权力事项和服务规范,全面运用风险管理工作模板和法律指引,确保纳税服务、税收管理工作规范全面落实到位。三是保障纳税人诉求。完善纳税人需求响应管理和投诉处理机制,将信访、投诉等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对涉税争议的管理,做到统一登记、畅通渠道、分类处理、跟踪办结、及时反馈;持续进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确保政策的准确落地;及时办理各项出口退税。
(三)建设更加严密的执法监督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明确岗责体系,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重点推进纳税服务、基础事务、风险管理的全程监控评价,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程度,保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重视网络媒体的互动,强化网络舆情管理,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和法治化。三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结合税收管理改革,细化内控标准,完善内控机制,切实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进一步优化综合监督检查,继续推行“一体化”综合监督检查,加强数据分析运用,推进监督工作日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