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1:24访问次数:来源: 新沂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与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公布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http://jiangsu.chinatax.gov.cn)获取。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可直接与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联系。通信地址:新沂市钟吾南路18号;邮编:221400;电话:0516-80325777。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上,根据税务系统实际,按照“五公开”的要求,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一是利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新沂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对个人所得税等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及时主动公开。门户网站已成为社会公众了解税收政策、掌握税收法规的重要渠道。2019年发布欠税公告147户、非正常户2616户等办税公开信息。二是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信息。在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各项涉税业务通知公告,在大厅设立业务流程、办税指南等指示牌,在公告栏张贴宣传二维码,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在办税公开中的作用,利用新闻媒体传播范围广、速度快的优势,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政务事项,让群众知晓,方便群众监督。不定期参与行风热线节目,局领导走进直播间接听热线、解答纳税人的疑问。四是通过电话、短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2019年通过电话辅导5千多次,通过短信平台推送宣传短信14万条,主要内容为税法宣传,涉税通知、涉税公告等,电话、短信平台已成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沟通的重要渠道。五是积极推行“面对面辅导”“上门辅导”。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实现“面对面辅导、上门辅导和宣传资料推送率”三个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和新沂市委及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沂市税务局围绕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优化各部门责任考核目标,明确各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理顺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网站发布等工作。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完善公开机制。充分运用各类公开平台,利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结合新沂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制度,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审核、公示、听证等制度,提高了行政透明度,确保纳税人能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税收政策资讯,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便民高效。

二是强化考核标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管理机制。定期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实现长效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38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395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新沂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信息量、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增加和拓宽。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督、问责、奖励等措施还需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创新意识和方法还需加强,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2020年,新沂局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的主动公开方式,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了解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信息的需求,把纳税人最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最大限度满足公众获取政府信息需求。加大税收咨询辅导力度。通过纳税人学堂、专项辅导等方式开展好培训辅导工作。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梳理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细化责任分工,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和劳动竞赛的驱动作用。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途径为网站、新闻发布会、公示等方式,均为免费;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我局承担,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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