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
关于长兴街115号办公楼改造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3 10:52 | 来源: 吴中区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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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的委托,就长兴街 115号办公楼改造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SZYX2019-Q-G-019
二、项目名称:长兴街 115号办公楼改造
三、 项目预算: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 ( ¥: 540000.00)
四、采购内容:
因长兴街 115号办公楼(原文化创作基地)设施老旧、相关办公场所设置不合理,同时考虑到耕契所缺少食堂就餐、税务学会缺少办公场所等情况,拟对其进行升级改造长兴街 115号办公楼改造,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承诺函中包含的所有工程。
五、质量保修期限:二年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A. 投标 单位的一般条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B. 投标单位的特殊条件: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甲级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C 、 报名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资料原件报名现场备查,经核验无误后方可报名 ):
1.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甲级资质 证书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标书上网公告之日起 --2019年 5月 29日 8: 30--16: 30(节假日除外 )
出售地点: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 13楼 B座(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
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整,如需邮寄,邮费自理。
汇款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543058193738
开户行:中行南园支行
九、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 2019年 6月 12日 13:00-13:30
接收截止时间: 2019年 6月 12日 13:30
接收地点: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 9楼 F座开标室
十、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9年 6月 12日 13:30
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 9楼 F座开标室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 代理机构: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临 周详
联系电话: 0512-68361806、 68364647转 8002
传真电话: 0512-68360157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 13楼 B座
2.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
联系人:郝庆超
联系电话: 0512-66597893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塔韵路 166号
十二、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